一、企业为什么要辞退劳务派遣工?
派遣工如果有以下情形的,企业可以与劳务工解除劳动合同:
1、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;
2、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;
3、劳务派遣工严重失职,营私舞弊,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;
4、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,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,拒不改正的;
5、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;
6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二、 企业派遣工用工数量的过渡期到了,劳务工何去何从?
根据2014年3月1日起实施的《劳动派遣暂行规定》中明确要求: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%。要求企业降至这一比例的时间定为2016年2月底之前。现在这个过渡期已经到了,企业应该怎么做?根据小编在劳务市场上了解到,很多有使用劳务工的企业,来处理派遣工的方法只有两个,第1、把超过的部份劳务工转正,转为企业的正式员工。第二、把劳务工辞退。问题来了,企业平白无故辞退劳务派遣工,企业需要赔偿派遣工吗?
三、劳务派遣工被辞退如何赔偿。
派遣员工与一般劳动者一样,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被企业辞退,都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,如果企业解除与派遣工的劳动关系,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,派遣工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:如果派遣工工作了一年的企业应该赔偿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在现实生活很多派遣工由于不懂法律,不知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才会有那么多的劳务派遣工被黑心的企业无故辞退,小编希望一些派遣工网友通过本文了解到自己的权利,一旦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,我们也能懂自己争取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