劳务派遣到底是什么
根据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》规定:
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、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的劳动者。
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;
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;
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、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,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。
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,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%。
简单来说,劳务派遣就是和劳务公司签订合同,被派遣到其他公司临时工作的“临时工”。
上文提到的胜利油田,他们需要的是一线工人,是“生产一线”的“新鲜血液”,根本不是临时性、辅助性、替代性的岗位,用工总量也远远超过10%,完全不符合法律对工作岗位性质的要求。
这种用工方式,带头违反法律规定的派遣工的条件,降低企业用工成本,甩开了包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