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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,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。明显的将用工企业的风险转嫁给劳务派遣机构。是一种新型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。
适用劳务派遣的单位
自有招聘渠道,但不能满足用工需求的单位
存在有明显季节性用工的单位
想将琐碎日常事务分离,专注于自身核心业务发展的单位
想引进新的员工管理方式同时想降低自身管理成本的单位
自身地理或周边环境未有竞争优势导致招工难的单位